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市政府各工作部门:
丰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,于2016年9月29日决定:
任命:
史少华为丰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;
邓 涛为丰城市人民法院尚庄法庭副庭长;
熊 莺为丰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葛春兰为丰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代强强为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;
邓 君为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;
夏小洁为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;
陈 琳为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;
郑 松为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免去:
李聘亮丰城市人民法院荣塘法庭庭长职务;
史少华丰城市人民法院杜市法庭庭长职务;
鄢小凤丰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丁建国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杨国安丰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丰城市人大常委会
2016年9月29日